
.49(2)条,有关2025年年度业绩的初步公告须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为依据,该等财务报表须经公司核数师同意。 董事会谨此宣布,其已接获公司核数师通知,其仍在收集文件及资料以完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审计,并需额外时间及资源以完成2025年年度审计。基于上述情况,董事会预见公司将无法按照上市规则第13.49(1)条的规定刊发2025年年度业绩。
杭萧钢构4月29日公告,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.08亿元,同比下降19.96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0.14万元,同比下降55.58%;基本每股收益0.009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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